新闻动态
工会新闻
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工会新闻
工会法律援助工作者履行工作职责
发布者:陈思静发布时间:2015-10-13 10:22:42
浏览:

为进一步加大职工“六五”普法和法律援助力度,建立健全工会职工法律援助者队伍建设的工作机制,切实有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华全国总工会颁布了《大力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吉林省总工会做出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的决议》。延边州总工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提出了“加强工会专、兼职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目标。从今年3月到7月延边州总工会组织全州各级工会先后举办形式多样的工会法律援助者的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全州共有企业单位394个涉及5946名职工参加竞赛,今年7月10日通过决赛选拔235名获得本企业第一名的职工,成为工会法律援助工作者,他们将获得由州总工会补助的每人每月50元的法律援助费。

为了明确工会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工作任务和规范工会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工作程序,州总工会制定并下发《延边州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235名工会法律援助工作者8月1日开始正式进入工作状态,在各级工会党政支持下,工会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工会法律援助工作者8、9月份共为50名一线职工提供劳动权益方面的服务诉求案件50件,其中:工伤14件、工资8件、劳动合同3件、社会保险9件、其他6件、职工权益保护9件、家庭暴力1件;主要分布延吉市总工会4件,珲春市总工会15件,汪清县总工会3件,敦化市总工会1件,黄泥河林业局工会5件,大兴沟林业局工会2件,敦化林业局工会17件,和龙林业局工会3件。

通过工会法律援助工作者两个月的工作,总的来说,各基层单位工会能够按照工作职责认真履行,像珲春市总工会、龙井市总工会、图们市总工会、敦化林业局工会、吉林敦化敖东制药厂工会、八家子林业局工会、延边供电公司工会等,但是也有一些基层单位工会由于工会主要领导重视不够,没有指导、安排和与基层单位工会衔接沟通的问题,出现了敷衍了事,等、拖、观望的现象。


服务中心  张丽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