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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总工会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
发布者:zgh发布时间:2015-04-20 14: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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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总工会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
 
        2015年4月3日,珲春市总工会在四楼会议室召开全体机关干部会议,学习贯彻传达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意见》指出,劳动关系是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劳动关系是否和谐,事关广大职工和企业的切身利益,事关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
        珲春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董亚军希望,要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要不断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要不断提高职工自我维权意识,积极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要认真落实贯彻省、州总工会2015年的工作安排部署,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增强依法治会的理念,深入实施“五项行动”、全力打造“五型工会”,为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王荣辉   刘程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