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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总工会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6年省级劳动模范生活特殊困难情况统计汇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州总工会发布时间:2016-06-03 09:5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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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总工会、州属各产业工会、州直机关工会、州属以上各企事业单位工会:
    现将省总工会经济技术部《关于做好2016年省级劳动模范生活特殊困难情况统计汇总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落实,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调查统计和申报工作。《2016年省级劳动模范生活特殊困难人员统计汇总表》需上报电子版表格,所有申报材料务于6月15日前报到州总工会经济技术部审核。
    电子邮箱:ybzzghjjjsb@163.com
    联系人:崔文 朴文龙 彭相锋
    联系电话:0433—2902616

延边州总工会办公室
2016年6月3日

 
  吉会经字〔2016〕3 号

关于做好2016年省级劳动模范生活特殊困难情况统计汇总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总工会经济技术部,扩权强县试点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总工会经济技术部,省直机关工会经济技术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的重要指示精神,更加准确、规范做好我省省级劳动模范生活困难帮扶工作,现就2016年我省生活特殊困难的省级劳动模范统计汇总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计汇总范围
    2016年生活特殊困难省级劳动模范统计汇总范围:所有健在并保持荣誉称号的省级劳动模范和经国务院有关部门、省委、省政府批准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待遇的有关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级劳动模的可列入生活特殊困难的统计汇总范围:
    (一)因本人患病自付医疗费较多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二)因配偶、未成年子女患重病、失业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三)因遭受意外灾害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四)劳模家庭总体收入较低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五)其他情况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没有在省总工会登记备案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待遇人员认定原则:凡经国务院工作部门(含行使行政职能的总公司、总会、银行等)开展的定期全国性系统授予部级荣誉称号(1994年以后表彰的需经人事部审核批准并在表彰决定和荣誉证书中盖有人事部公章),同时在《表彰决定》中明确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待遇的荣誉获得者和以省委、省政府名义表彰的荣誉获得者并在《表彰决定》中明确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待遇的荣誉获得者可认定为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待遇人员并纳入此次统计和汇总范围。
    撤销荣誉称号期间的、移居国(境)外的、去向不明且失去联系的劳模不纳入此次统计汇总范围。
    二、证明材料
    此次列入生活特殊困难的省级劳动模范人员必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省劳模本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2、荣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凡是没有在省总工会登记备案的荣誉获得者必须提供《表彰决定》和《光荣册》原件或加盖原推荐单位档案、人事、组织等相关管理部门公章的《表彰决定》和《光荣册》复印件;
    4、①有工作单位的职工劳模必须提供由劳模所在的工作单位、社区居委会、县(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和市(州)总工会共计4个单位逐级申报的《2016年省级劳动模范生活特殊困难申报表》。②没有工作单位的职工劳模必须提供由劳模所在的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县(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和市(州)总工会共计4个单位逐级申报的《2016年省级劳动模范生活特殊困难申报表》。③农民劳模必须提供由劳模所在的村委会、乡镇政府、县(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和市(州)总工会共计4个单位逐级申报的《2016年省级劳动模范生活特殊困难申报表》;
    以上四种证明材料均需一式3份,分别由省总工会、地市州总工会和县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存档保管。凡是证明材料提供不全者一律不能列入统计汇总名单上报。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清晰且能够容易辨认,对于不清晰且模糊难以辨认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各级工会一律不予受理。
    三、填表说明
   (一)请各地认真填写《2016年省级劳动模范生活特殊困难申报表》和《2016年省级劳动模范生活特殊困难人员统计汇总表》。表中内容要填写齐全和准确,不得漏填或少填。
   (二)《2016年省级劳动模范生活特殊困难人员统计汇总表》需上报电子版表格,同时还需上报加盖公章及分管主席、经济技术部部长和经办人签字的纸质表格一式2份。
    四、其他要求
    这次我省生活特殊困难的省级劳动模范统计汇总工作,将做为下一步发放省级劳动模范生活困难补助金的重要参考依据,为此,请各地工会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时上报有关材料并通过审核,所有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4日。
    电子信箱:2933650637@qq.com
    联系人:赵平
    联系电话:0431—85375469
    附件:
    1、《2016年省级劳动模范生活特殊困难申报表》  
    2、《2016年省级劳动模范生活特殊困难人员统计汇总表》

吉林省总工会经济技术部
                                  2016年6月1日
 

 

通知.doc
文件类型: .doc ffe00c97ebfa2d87f4252c5a4e2adb1c.doc (43.00 KB)

 

(附件1)2016年省劳模特殊困难帮扶金申报表.doc
文件类型: .doc bee54cb0be48ecc922d303fe8d877136.doc (46.50 KB)

 

(附件2)2016年省级生活特殊困难劳动模范统计汇总表.xls
文件类型: .xls 4faed16d6f5227157ce296b771d0982e.xls (22.0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