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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杨丽莉发布时间:2015-12-24 14:4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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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州会字〔2015〕23号

 

关于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

开展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州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按照省总工会部署和要求,州总工会决定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在全州范围内开展送温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基础,以落实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协助党政促进和谐和改善民生为目标,以实施工会“倾情帮扶行动”为统领,把困难职工帮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开展以“公平救助、精准帮扶、突出重点、温暖万家” 为主题的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重点解决好当前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积极发挥工会组织在帮扶服务困难职工、构建和谐延边中的重要作用。

二、活动主题

2016年“两节”送温暖活动主题为:“公平救助、精准帮扶、突出重点、温暖万家”。

三、活动时间

2016年“两节”送温暖活动时间:2016年1月7日——2月底前。

四、主要内容

(一)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送温暖活动期间,各级工会要通过组织专场报告会、宣讲团召开座谈会、入户走访等多种形式,向企业和职工宣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宣传省工会十三大提出的全省工会工作思路,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省总工会十三大精神上来,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团结动员广大职工群众积极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在促进吉林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中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

(二)深入开展职工劳动经济权益大检查、大调查、大排查活动。结合前一阶段全州工会生活大检查的情况,深入开展职工工资收入、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劳动权益实现状况的大检查;困难职工的数量、分布和致贫原因等情况的大调查;影响农民工权益实现和队伍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大排查。了解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劳动关系变化、职工生产生活和权益实现及需求等方面的情况,掌握本县市、本部门困难职工状况和社会救助措施落实情况,了解农民工工资支付状况、农民工的就业意愿和影响农民工权益的问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要把大检查、大调查、大排查的情况和政策建议形成报告,向地方党政和上级工会报告。

(三)积极推动党和政府各项保障民生政策的落实。各级工会要深入企业、深入职工,了解和掌握近年来党和国家制定的关于就业创业、工资收入、教育、医疗、社保、住房等一系列民生政策的落实情况。对于在走访中发现政策落实方面的问题,要积极采取措施,并主动向当地党委和政府反映,推动政策尽快落实;对于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或带有普遍性的政策问题,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形成报告,向当地党委政府专题汇报,从政策和机制上推动问题的解决。

(四)加大对困难职工家庭帮扶力度,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各级工会要扎实推进精准帮扶,结合困难职工档案情况进行入户走访,全面、细致掌握困难职工的实际情况,把困难职工的基本状况、致困原因、困难程度和具体需求了解清楚,并对困难职工档案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困难职工家庭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困难职工档案。要根据困难职工的困难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帮扶措施,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对符合政府救助条件的困难职工,要推动纳入政府相关救助体系;对特困职工家庭,要适当提高生活救助标准;对因病、子女上学造成困难的职工家庭,要积极提供医疗和助学救助;对尚未实现就业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要帮助他们早日实现就业。

(五)突出重点,加大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人群的帮扶力度。各级工会走访慰问期间,要加大对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和受灾地区困难职工的帮扶救助力度,在资金安排等方面给予倾斜;要加大对老工业企业、资源枯竭矿区及在淘汰落后产能、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影响特别严重的行业困难职工的帮扶救助力度,重点解决好困难职工温暖过冬、祥和过年的问题;要切实做好“两节”期间农民工的维权服务工作,积极参与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加强举报投诉接待力量和法律援助服务工作,依法依程序处理工资拖欠问题。通过职工服务中心帮扶维权窗口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并开展好“农民工平安返乡行动”,切实为寻求帮助的困难农民工提供快速、便捷、高效的服务。

五、活动安排

1、州总2016年“两节”送温暖活动将以新闻发布会形式于2016年1月7日举行。邀请州内各新闻媒体、县市和企业工会分管主席、保障部长、帮扶中心主任参加。会上由州、县市和企业工会介绍2016年“两节”送温暖活动有关情况。会后,各县市总工会和企业工会根据本县市和企业实际情况自行安排2016年“两节”送温暖活动。

2、州总工会将组成5个走访慰问组,于2016年1月18日-29日期间,到8个县市和重点中、省、州直企业走访慰问。每个县市慰问2户困难企业,走访慰问2-3户不同类型的劳动模范、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

3、州总慰问组在走访慰问期间,召开座谈会,听取各级工会工作汇报;深入困难企业了解情况,与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一起研究解困措施;检查调研职工服务(帮扶)中心开展常态化、长效化建设和企业职工帮扶服务机构建设及工作开展情况。

4、各县市总工会要积极向本县市党委、政府汇报,制定送温暖方案,组织开展对劳动模范、一线职工、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的走访慰问;州直机关工会、州直各产业工会要结合本系统、本产业情况,制定送温暖方案,组成慰问团,对重点产业、行业的困难职工走访慰问;各级基层工会和企业工会要作为送温暖的主要力量,全面入户走访,努力对建档的困难职工家庭实现走访慰问全覆盖。

六、几点要求

1、各级工会要加强送温暖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根据州总送温暖活动总体要求,精心策划,整合资源,统筹安排。要通过各种形式的走访慰问,传递党和政府对职工群众、劳动模范和困难职工的关心关爱,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要主动向党政汇报工会工作取得的成效,争取和运用好党政赋予的资源手段;要适当增加从各级工会本级留成经费中安排的帮扶资金数额,加大工会经费投入;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筹集送温暖资金,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扶服务活动,努力形成各方通力合作的工作格局,集中资源手段为困难职工服务。

2、管好用好送温暖资金。资金分配要向基层倾斜,向困难的地方和企业倾斜;严格按照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要求,管理使用中央财政送温暖资金及省财政的配套资金,坚持“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原则,建档发卡;加强送温暖资金的管理监督,保障部门要认真编制好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财务部门要加强财务指导和检查,经审部门要强化审计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送温暖资金要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对违反规定的,要加大问责力度,坚决从严惩处。

3、各级工会要严格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州委具体规定,走访慰问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生产一线,深入困难职工家庭,做到轻车简从,务实节俭,厉行节约,务求实效。

4、各级工会要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工会宣教部门与保障部门要加强合作,积极主动与社会主流媒体加强联系和合作,总结、宣传活动中的感人事迹、典型经验和主要成效;充分运用工会的新闻媒体和宣传阵地,重点宣传基层工会和工会干部在送温暖活动中为困难职工解决困难和问题的鲜活事例;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帮扶困难职工的良好氛围。

请各县市总工会于2016年2月1日前将职工劳动经济权益大检查、大调查、大排查情况报告和送温暖活动报告及统计表报州总保障工作部,另将文本电子版发送到邮箱ybzzghbzgzb@163.com,通过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填报《工会送温暖活动统计表》、《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工作统计表》。

联系电话:2902622

联 系 人:魏晓琴

附件:1、2016年工会送温暖活动统计

           2、2015年度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工作统计表

 

 

延边州总工会      

2015年12月23日    

 

 文件原件及附件下载:

 

23号两节送温暖通知.doc
文件类型: .doc 97d355887fb2d8389890759a984c947a.doc (66.0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