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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总工会关于开展2014年 金秋助学活动与阳光就业行动的通知
发布者:zgh发布时间:2014-07-09 2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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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州会发〔2014〕13号

延边州总工会关于开展2014年金秋助学活动与阳光就业行动的通知
各县(市)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州直机关工会,中省州直企事业单位工会: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颁布实施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全面落实吉林省《关于实施特困群体救助工程的意见》精神,积极协助各级党政解决好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 子女上学难问题,帮助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顺利实现就业,州总工会决定,2014年继续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金秋助学活动,今年的助学活动将与阳光就业 行动一并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政策,规范程序,推动金秋助学活动不断深入
       今年的金秋助学活动从7月10日开始,到8月31日结束。各级工会结合自身实际,依据从简原则,采取集中或新闻通报会等形式组织启动,相关要求如下:
     (一)结合国务院颁布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全面实施好吉林省特困群体救助工程。吉林省《关于实施特困群体救助工程的意见》已于6月10日正式下发,主 要内容是以农村扶贫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和残疾人为重点,通过制度保障和加大帮扶力度,有效缓解特困群体在基本生活、住房、医疗、教育、就业 等方面的困难,尤其是将“金秋助学”活动纳入到《意见》之中。各级工会在今年助学活动中,要紧密结合《意见》精神,严格按照全省《实施特困群体救助工程的 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中工会承担的助学项目,在拓展救助范围、突出救助实效、体现工会特色等方面下功夫,真正使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享受到更多更实惠的救 助。
     (二)助学活动的时间及相关要求
1、活动时间:
       2014年7月10日起至8月25日结束。
2、资助对象
     (1)2014年参加高考,当年被大学(含大专、高职)录取的建档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
     (2)大学在读的建档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
     (3)小学、初中、高中在读的建档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
3、资助条件
     (1)其父母为已在建立困难职工档案的困难职工、农民工。
     (2)个别符合建档条件但未建立困难职工档案的,在提出救助申请的同时,按相关规定及时到所属的职工服务中心建立困难职工档案。
     (3)家庭人均收入虽高于工会规定的建档标准,但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或患有须长期治疗费用较高的慢性疾病、子女入学以及重大事故等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均应纳入困难职工建档范围予以帮扶。
4、资金来源
        2014年金秋助学活动资金来源:一是下拨的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二是当地从行政争取到的专项资金;三是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动员协调各界爱心人士、慈善机构、献出爱心捐资助学等方式筹措的资金。
5、助学程序
     (1)困难职工(含农民工)对照助学范围向所在基层工会提出申请,经所在工会初步认定后,提供如下相关材料:填写2014年“金秋助学”申请表、困难职工 档案表;本人书面申请一份;被大学、大专、高职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申请人及子女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各一份;困难原因证明材料等;申请人患大病的附大病 证明复印件一份。
     (2)基层工会初审后,应指导困难职工填写《2014年“金秋助学”申请表》、《困难职工档案表》,报县市工会、产业工会。县市职工服务中心及产业工会对 上报的申报资料进行入户调查审核,提出救助名单,然后把所需资料于7月14日前报州总职工服务中心,预期没有上报的不给于拨款。
       各级工会切实做好困难职工家庭上学子女的调查摸底工作,对以往助学对象,要跟踪核实动态情况,及时更新困难职工档案信息。对于需要继续帮扶的,坚持按照规 定程序和标准进行帮扶;对于今年新纳入帮扶范围的助学对象,按照有关申办程序予以办理,并在适当范围内予以公示。对符合帮扶救助范围的,要坚持公开、公 正、公平的原则,实行依档帮扶,实名制管理。各级工会务于8月25日前将本级工会2014年金秋助学活动的总结材料和统计表按时报送州总工会职工服务中 心。
       二、开展阳光就业行动,切实帮助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
       今年的助学活动要紧密结合阳光就业行动,多措并举,切实帮助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
       一是认真摸清底数。深入基层,调查掌握已实现就业和需要帮扶就业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的数量,并针对每个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的特点,制订个性化就业帮扶方案,力争对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实现全覆盖。
       二是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鼓励引导各类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为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优先提供职业培训、岗位培训,创造就业见习机会,优先吸纳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要着力促进企业家、劳模、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与贫困学生结对帮扶并实现就业。
       三是着力为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职工服务中心、 职介机构等平台窗口的作用,广泛搜集企业用工信息,组织开展专场招聘会、洽谈会等活动,积极为高校毕业生搭建就业平台,提供就业培训,促进实现就业。开展 联合助学、联合培训、劳务协作的促就业,校企对接等形式的劳务协作,加大对自主创业的扶持力度。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相关政策落到实处。发挥政府在就业和助学方面的主渠道作用,积极推动中央及地方政府就业、助学政策的落实,帮助符合国家就业政策的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享受到国家和地方政府各项培训就业政策。
       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今年的金秋助学活动,紧密结合阳光就业行动,切实解决好下岗职工、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上学难、毕业后就业难问题,将其作为深化党的群 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认真抓紧抓好。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助学计划,落实救助措施,加强工作督导。要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大对助学活动中涌 现出的典型事例的宣传,同时,按州总要求及时做好信息的统计和反馈工作。
       联系电话:州总工会保障部 2902617、2902622。
附件:1、2014年金秋助学困难学生调查表

金秋助学困难学生调查表点击下载
2、2014年基层工会金秋助学情况统计表
基层工会金秋助学情况统计表点击下载
3、2014年工会阳光就业行动情况统计表
工会阳光就业行动情况统计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