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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总工会二OO八年信息报送工作评比奖励办法
发布者:zgh发布时间:2014-06-18 14: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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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州会办字[2008]1号
 
延边州总工会二OO八年
信息报送工作评比奖励办法
各县(市)工会、各产业工会、州属以上各企事业单位工会、机关各部(室):2008年是州总工会开展信息工作的第五年,又是《延边工会》创刊第一年,为了使《延边工会》刊物和信息工作能够进一步加大对工会的宣传力度,更好地为“四三三”工程服务,加强工会之间相互交流,经州总党组同意,特制定本考核办法。一、考核范围州总工会机关各部门、各县(市)工会、林业集团工会、州属以上企事业单位工会。二、考核内容(一)信息工作制度建立情况。1、州总机关各部门要指定本部门的信息员。2、各基层工会要重新明确本单位信息员。3、各基层工会要建立信息报送工作制度。4、各县(市)工会要建立本级基层工会的信息员队伍。(二)信息报送情况。1、州总机关各部门报送信息情况。各部门开展重要活动后,要及时向办公室报送信息,每半年要撰写1篇综合性文章。2、各基层工会上报信息情况。各基层工会开展重要活动后,要及时向州总上报信息。各县(市)工会、林业集团工会每季度要上报综合性文章1篇,州属以上企事业单位工会每年要上报综合性文章1篇。(三)信息发表情况。州总机关各部门、各基层工会在延边工会信息网、《延边工会》刊物、省级媒体、国家级媒体上发表的信息、综合性文章。(四)通过延边工会信息网下发的文件归档情况。各基层工会要把州总机关各部门通过延边工会信息网下发的文件打印存档。三、信息报送工作的考核评分标准(一)各县(市)工会要建立本单位的信息报送工作制度和本级信息员队伍,信息员要有登记。未建立信息员队伍和信息报送工作制度的取消评比资格。(二)州总机关各部门、各基层工会在完成所要求的综合性文章数的基础上,每增加一篇,得2分。未完成所要求的综合性文章数的,取消评比资格。(三)州总机关各部门、各基层工会每报送一篇信息,得1分;每报送一篇综合性文章,得2分。(四)被延边工会信息网采用的信息,每篇得3分,附图片加1分。(五)被延边工会信息网采用的综合性文章,每篇得5分,附图片加1分。(六)被《延边工会》刊物采用的信息,每篇得6分,附图片加2分。(七)被《延边工会》刊物采用的综合性文章,每篇得10分,附图片加4分。(八)发表在州级媒体上的信息、综合性文章,每篇得10分,未报州总的不得分。(九)发表在省级媒体上的信息、综合性文章每篇得20分,未报州总的不得分。(十)发表在国家级媒体上的信息、综合性文章,每篇得30分,未报州总的不得分。(十一)要对州总通过延边工会信息网下发的文件进行打印存档,每存档一份,加1分。四、表彰奖励(一)考核类别。一是州总机关各部门。二是各县(市)工会、林业集团工会。三是州属以上企事业单位工会。各类别独立统计评分,年末按每个类别的总计分数进行排名。(二)稿酬。每期《延边工会》杂志发行后,根据《延边工会》和延边工会信息网采用情况予以相应的稿酬。(三)表彰。年底根据全年打分情况,对每个类别的前三名给予相应的奖励。                延边州总工会办公室               二OO八年四月二日